top of page

Big Tech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

以下是散落于我各個社交媒體上關於對Big Tech的想法。


利申:non-CS background


10月15日,推特短暫暫停了川普的賬號。這是本次大選中科技公司第一次明確介入的行爲。以清理假新聞、陰謀論爲由,Big Tech審核用戶言論的論述與做法變得越來越清晰。但Big Tech不是從這一刻才開始與政治有關的。川普的崛起也是因爲推特。臉書上的公開發言都成了劍橋分析操弄選舉的分析資料。在疫情之下,原本的戶外競選造勢經費遠遠不斷地湧入YouTube等平臺,因爲他們「很懂」用戶。


假新聞與族群對立是近年來全球都逐漸惡化的問題,公衆要求社交媒體公司采取行動解決這一問題的呼聲也很高。因此,Big Tech在美國大選關注度最高的時刻介入看似非常合乎情理。但是我不禁想問,Big Tech的參與真的有助於解決問題嗎?公衆把假新聞泛濫的責任推給私人公司是一種對自己有利的行爲嗎?如果Big Tech有清理的責任,自然就會有審查的權利。這項權力有必要讓出嗎?當普通民衆對政府保持高度戒備的同時,難道可以放心依然科技公司幫助我們定義什麽是「真」嗎?


在政府與人民之間,科技公司的角色是很曖昧的。「Social media as a public utility」一直是一個很有爭議性的話題。如果科技公司都是純私人性質的企業,那他們確實有權選擇性提供服務。任何行爲都可以以商業行爲為理由拒絕任何外部的干涉。而且,他們甚至在自己的平臺上注銷了現任總統的賬號,他們當然是人民的一份子。但是,我不認爲Big Tech是純私人性質的企業。資本結構上他們就可能收到政府及關聯企業的投資,或者為其服務(谷歌甚至為美軍服務)。他們一直配合政府宣導及調整運營(例如covid期間的宣導)基於這一點,互聯網公司不能和政府切割,自然也不能在只針對政府的規則上有豁免。他們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或受害者。


目前,社交媒體是公共空間的一部分,甚至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我不認為言論自由只是可以隨意地說這麽膚淺,而是要公開地說。被社交媒體拒絕的人要如何公開地說呢?即使可以,但如果要付出額外的成本不也是一種對言論自由的壓迫?注銷賬號也完全不是改善公共空間的必要代價。注銷川普賬號完全沒能解決狂熱川粉的問題。事實是每一次對川普賬號的限制都强化了川粉對陰謀論的認知。沒有一次不是火上澆油而引發批評。把川粉從主流SNS平臺趕走他們就沒有發聲管道了嗎?現實是MEWE等各種原本半死不活的社交平臺都因此突然爆發性成長了。這就造成了更厚的同溫層。如果只滿足於在網路上的隔離而現實做不到也沒關係。那也許下一次選舉的時候你會對更陌生的他們更加恐懼。


我的立場一直是支持保護最大程度的言論自由並認同用戶數據只屬於用戶個人。不論韓粉五毛或任何要顛覆政府的言論都是不可以被刪除的。如果刪除這些言論實際上就是對未實施的行爲進行裁決,我不認同這種做法。而且在法庭上我們都會有辯護律師,在科技公司面前一般用戶幾乎沒有申訴的管道。所以科技公司不應該有審查一般用戶的權利。


在注冊社交媒體的時候,用戶同意的協議本身就是一種standard form contract。法律上認爲這種類型的合約是一種對擬定方有利的合約。在規則制定上Big Tech就較個人用戶占有先機。而在規則執行上,無數差異性且不給予解釋的封號行爲表示Big Tech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執行其制定的規則。那監督上呢?現在甚至沒有專門的監督機構。同樣是私人企業的金融機構和傳媒爲什麽有專門的監管機構,而科技公司就可以沒有?難道傳媒只報道特定新聞是可以接受的嗎?很多國家的中央銀行都是私人企業,難道就可以推脫公共服務的責任嗎?在個人數據被視作私有財產的理念下,科技公司掌握了規則的制定與執行的權利且不被監督。這樣的狀況下我無法相信科技公司,並懷疑可能有部分用戶面臨潛在的損失。


最後,基於現實考量,我呼籲個人用戶積極承擔自己的責任並主動使用自己的權力。例如,對於一般的辱駡用戶完全可以自己拉黑而無須科技公司介入。處於保障科技公司自身的利益,唯一可以接受的是對濫用資源的spam行爲進行封禁。至於假新聞,標注就可以了。内容農場的文應該是以spam或從事詐騙的性質去處理而不是假新聞。值得一提的是,傳播隱私影片、非法活動的公開召集因爲已經是進行中的犯罪行爲了,當然可以刪除。因爲犯罪行爲的定義是很清楚的,科技公司只是代爲執行這並不違反原則。

最後的最後,使用一下詭辯的技巧。如果反對以上的邏輯可以同樣為微信微博辯護,那這種邏輯一定有問題。

21 views0 comments

Recent Posts

See All

反對道德的兩個理由

莊子有「聖人不死,大盜不止」也許是受老、莊、楊朱的影響,我不諱言自己是個自私冷漠極度反感道德的人。熟我的朋友也許會說了:「等陣先,你大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係為咗乜?咁點解要不停share 721警暴博人同情?」很遺憾,我今日的堅定無一是來自道德的感召。我亦不屑於使用道德感召的手段去游説。我反感道德并非因爲道德是惡。準確的說,道德並無價值但耗費不菲。在道德上的堅持注定會陷入混亂,不值得追求。如果

自由是制度的因還是果?

起源是最近非常幸運地與朋友討論到「古典自由」(Classical Liberalism)與「共和自由」(Republic Freedom),感覺非常有價值,遂簡單記錄於此。 Huxley在他自己關於「物化女性」的讀書筆記中提到了「衍化」的概念。「衍化」簡單來説就是一種出於自身欲望、身份認同等因素對他者的理解、描述甚至應對。【注1】由於「衍化」行爲是一種基於自我選擇的行爲,那這種行爲可否歸於一種受保

bottom of page